热门搜索:

辽沈晚报广告部成立2017年主要代理辽沈晚报,沈阳晚报,沈阳日报,华商晨报等报纸广告业务。

    沈阳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登报

    更新时间:2024-06-26   浏览数:449
    所属行业:广告 广告发布
    发货地址:辽宁省沈阳铁西区工人村街道  
    产品数量:1.00个
    价格:¥60.00 元/个 起

    刊登报纸广告不用出门,微信即可办理!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证件遗失声明,注销清算公告、减资公告、招标、拍卖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律师声明、债权转让公告等。刊登媒体有:全国发行、省级、市级报纸,

    辽宁沈阳主流媒体包括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沈晚报,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地址辽宁沈阳和平区十三纬路70号。马经理随时恭候您的咨询,答疑,解惑。

    债权人转让债权以登报公告方式通知失联债务人的法律效力《*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规定,确定了两个主要问题:**、债权人转让债权需经过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二、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原债权人与债权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效力。但从该规定来看,对于债权转让时对债务人的“通知”方式、方法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无具体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间借贷纠纷增多,大量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失联,导致原债权人面临债权转让通知无法书面送达债务人进行签收的窘境,若以登报公告的方式向失联债务人进行通知是否对债务人产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http://wcdbmj1.cn.b2b168.com